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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公积金贷款
写信人 小** 写信日期 2026-01-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写信内容
每月提取了公积金偿还商贷后,剩余部分是否还可提取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结日期 2026-01-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拨打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30—3114548进行详细了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方式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