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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的通知

字体: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1 12:35 浏览次数:



 

 

 

 

文本框: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泸公共发〔201815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修订《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的通知

 

各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于2018101日上线运行。为规范在该平台实施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解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对《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进行了

修定,现印发执行。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029

 

 

 

 

 

 

 

 

 

 

 

 

 

 

 

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解退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范本修改的通知》(泸市发改招标〔2018621 号),修订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

第二条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上执行的由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管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由招标人负责在线发起退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核对退出。具体操作办法为:

(一)正常开标项目的保证金解退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解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人在系统内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解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合同公告后,由招标人在系统内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二)流标项目投标人的保证金解退

1.缴纳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标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流标或终止公告后,由招标人在系统内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2.评标过程流标的项目(标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且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在系统内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三)有异议或被投诉、举报等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解退

对有异议或被投诉、举报的项目(标段),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提出针对投标保证金的具体处理意见(附件1)。财务科收到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后,按处理意见进行办理。

(四)非正常缴纳、投标人信息变更等原因无法原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解退

非正常缴纳的保证金是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到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未通过子账户转账);投标人信息变更是指投标人单位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导致无法按缴纳渠道退回的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为:投标人提供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退款情况说明(附件 2)、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单位信息、账户信息变更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经财务科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授权保证金管理银行办理手工解退。

第四条  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流程为:招标人在线发起退款指令→财务科核对→解退。

第五条  招标人、财务科经办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将承担解退投标保证金导致的后果。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8101日起施行。

 

 

 

 

 

 

 

 

 

 

附件1

XX 单位(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填写)

关于退还(暂缓退还、不予退还) XX 招标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为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的招标人(主管部门),该项目已于 XXXX XXXX日进行开评标。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XX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XX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XX公司。我单位确认第一中标人XX公司为中标人。

因该项目(XX标段)受到质疑、投诉/质疑、投诉已解决,现通知贵中心暂缓退还/不予退还/退还XX公司投标保证金(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注明转入单位账户信息)。

特此通知

 

 

                             XX 单位(盖章)

                            XXXX XX XX

 

 

附件2

退款情况说明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日,我单位在向XX招标项目(XX标段)(标段编号:XXXXXXX)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因财务人员操作错误,未通过虚拟子账户转账直接转入贵中心账户/单位信息变更/账户信息变更...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成功(未退还)。该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XXX 元(大写:XXX)。

现望贵中心将该笔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缴款账户。账号:XXXXX,开户行:XXXX,公司名称:XXXX

特此说明

 

 

                            XXXX 单位(盖章)

                           XXXX XX XX

 

 

 

 

 

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政采〔201515号)和新版泸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修订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

第二条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上执行的由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管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解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解退由代理机构负责在线发起退还,财务科核对退出。具体操作办法为:

(一)正常开标项目供应商的保证金解退

1.非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解退。“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内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发布合同公告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二)废标项目供应商的保证金解退

1.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满足招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招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要求的项目(包),代理机构发布废标或终止公告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2.评标过程废标的项目(包),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示且公示期满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三)遭质疑、投诉、举报等项目(包)的保证金解退

当项目(包)遇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作出针对招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的具体处理意见(附件1)。财务科收到采购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后,按处理意见进行办理。

(四)非正常缴纳、投标人信息变更等原因无法原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解退

非正常缴纳的保证金是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到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未通过子账户转账);供应商信息变更是指供应商单位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导致无法按缴纳渠道退回的投标保证金。解退办法为:供应商提供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退款情况说明(附件2)、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单位信息、账户信息变更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经财务科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授权银行办理手工解退。

(五)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解退

供应商提交书面退款申请书(附件3)、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经交易受理科确认后,发起年度保证金退还指令。财务科收到指令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缴纳渠道办理解退。

第四条  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解退流程为:代理机构在线发起退款指令→财务科核对→解退。

第五条  代理机构、财务科经办人员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将承担解退投标保证金导致的后果。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8101日起施行。

 

 


附件1

XX 单位(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填写)

关于退还(暂缓退还、不予退还) XX 项目(XX包)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为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的采购人(主管部门),该项目已于 XXXX XXXX日进行开评标。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XX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因该项目(XX标段)受到质疑、投诉/质疑、投诉已解决,现通知贵中心暂缓退还/不予退还/退还XX公司投标保证金(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注明转入单位账户信息)。

特此通知

 

 

                             XX 单位(盖章)

                            XXXX XX XX

 

 

 

 

附件2

退款情况说明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日,我单位在向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因财务人员操作错误未通过虚拟子账户转账直接转入贵中心账户/单位信息变更、账户信息变更。。。。。。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成功或未退还。该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XXX 元(大写:XXX)。

望贵中心将该笔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缴款账户。账号:XXXXX,开户行:XXXX,公司名称:XXXX

特此说明

 

 

                           XXXX 单位(盖章)

                           XXXX XX XX

 

 

 

 

 

附件3

年度保证金退还申请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为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的供应商,于XXXXXX日交付了网上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现因 XXXX 原因,不再参与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业务,现申请退还相应网上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特此申请

 

 

                           XXXX 公司(盖章)

                               XXXX 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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